论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5-03-20 05:31
自动驾驶系统虽然在现阶段尚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其特殊性决定了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根据自动驾驶系统是否存在缺陷,此种责任可分别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和产品责任。就前者而言,自动化程度的不同决定了责任主体也有所不同,其或者是人类驾驶员,或者是人类驾驶员与生产者,或者是所涉各方当事人。就后者而言,其责任主体不仅包括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还包括编程者、设计者等人员。由于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性,上述责任在责任构成和免责事由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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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03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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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在现有的测试管理规定中对认定依据的规定参见图6
海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3车辆乘客,乘客没有照看驾驶车辆的义务,不对交通事故负责,此时责任主体是车辆驾驶人和远程操作者。在车辆商用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先由车辆上配备的安全员对车辆交通事故负责,再有出行服务提供商承担替代责任。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责任认定主体与责任依据(图6)在现有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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